直属分党委、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各部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博士、百名教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名博士、百名教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学历学位结构,尽快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为举办职教本科和实现“省内标杆、国内一流”的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学校决定启动“双百工程”计划——百名博士、百名教授培养工程,计划在未来5-8年内培养100名博士和100名教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
1、百名博士培养工程。在未来8年内使具有博士学位人数达到100名。
2、 百名教授培养工程。在未来5年内使学校教授职称人数达到100名。
二、实施路径
1、百名博士培养工程。一方面,学校鼓励在职在编教师通过统招委托、定向培养以及在职学位培养等形式攻读博士学位;另一方面,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议培养的方式,加速“外引”博士人才。鼓励教师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大力支持教师报考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创造条件鼓励教师攻读海(境)外大学的博士研究生。2028年以前,通过针对广大中青年教师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合人才引进、激励与淘汰措施的实施,使教师队伍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比例达80%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百名教授培养工程。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晋升教授职称,同时进一步加大教授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三、教师在职报考条件、要求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来校工作满两年,能够认真完成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各种公益性工作,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3、列入所在学院(部门)的在职培养计划;
4、报考的学科专业与目前所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岗位或与学校专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
5、为了稳定我校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和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的审核。
(二)报考程序
1、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和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每学年第一学期制定本单位年度教师学历学位培养计划,并上报组织人事部。
2、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同意,报送组织人事部审核并由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报考人员考试录取后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协议。
四、有关管理措施
1、教师在职攻读期间,要严格按照培养单位的要求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培养期限以培养单位规定的期限为准(一般3-4年)。
2、学校支持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学位的有关措施如下:
(1)教师在职攻读期间,按国家人事政策和学校规定享受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由所在学院(部门)根据教师完成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后统一核发。
(2)教师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校按照下述标准给予学费资助:
①教师取得博士录取通知书后,在入学前,可预借第一年标准培养学费的50%;以后在标准培养期限内,经成绩考核合格后再予预借。
②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按期(标准培养年限内)毕业取得学位证后,学校资助标准培养学费全额的100%,并给予2—3万元的助学补贴;未能按期取得学位的人员,逾期1年的,只享受资助标准培养学费全额的90%;逾期2年的,只享受资助标准培养学费全额的80%;逾期2年以上的,只享受资助标准培养学费全额的70%;未能取得博士学位证的,不享受上述资助,所预借学费必须全额退还。
③学校资助教师在标准培养期限内的每年一个半月的住宿费和往返两次交通费,按差旅费标准凭票每年报销一次。
3、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所在单位应在工作的安排上给予积极的支持,教师本人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以保证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4、学校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按照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5、教师在职攻读期间,不再享受学校对教师其他进修形式的资助,不得与其他较长时间的进修学习方式交叉。
6、教师在职攻读获得博士学位后,学校提供与引进博士同等的教学科研条件和科研启动费。
7、在本办法实施以前的在职攻读人员,继续按照其在职攻读开始时的办法管理。
8、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毕业后,须持博士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组织人事部验证、入档后才允许报销相关费用,其在校服务期顺延8年。
9、各学院(部门)应为攻读学位教师积极创造条件,择优、有序统筹安排,并检查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在职攻读学位工作。教师学位培养工作纳入学校对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10、学校将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任制等改革措施,不断加强对教师学历学位要求;到2030年,逐步使届时45周岁以下只具有本科学历学位且副高以下职称的教师转岗,不再担任专任教师。
11、百名教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职称评定相关文件、政策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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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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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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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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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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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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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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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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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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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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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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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 事 处 意见 |
人事处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分管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校 领 导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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